一、創投開路受青睞
自創投企業受熱捧的2006年起,黃浩等人先后成立的匯樂投資、匯仁投資、匯義投資和匯樂宏宇(以下將匯樂投資等關聯公司統稱為“匯樂集團”)等公司,均對外宣稱為創投企業,但其實際投資范圍卻與“創業投資”毫無關系。通過販賣零風險、高收益的“獨特”投資理念,創設上線發展下線和層層持股的“滾雪球”經營模式,匯樂集團吸引社會公眾投資囊括醫療器械、網絡游戲、房地產、典當、農林等眾多領域的10余家公司,在大部分公司虧損或停產后,仍通過借新還舊或挪用本金等方式向投資者兌現每年10%的分紅以及超額回購(原投資額的108%-110%)的承諾,以虛構公司業績良好、實力雄厚的假象,為后續融資營造聲勢,打好廣告。
二、基金推出迷人眼
在產業基金概念炒得如火如荼之際,黃浩等人對其吸引資金的方式進行了“升級”。2008年7月-11月,匯樂集團先后成立了上海德浩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天津德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德厚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又以產業基金名義開始了新一輪融資,由天津德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人,鼓動投資者以合伙人身份加入上海德浩投資管理合伙企業,以獲得預期每月0.9%的收益。實際上,所吸收的資金并未進行產業性投資,而悉數被挪用于炒股。
三、投資亂象無人問
雖“貴”為集團企業,但匯樂集團的經營和管理卻是一團亂象,比如匯樂集團頻繁使用個人賬戶收款;投資者雖名為股東、合伙人,其姓名卻未出現在工商登記資料中。為規避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的規定,匯樂集團采取了其他股東代持方式進行工商登記。匯樂集團花巨資購買的醫療器械公司購買前即處于虧損狀態,購買的300畝工業用地也始終未予開發,投資成效無人問津,為投資者虛構的投資藍圖僅是一種吸收資金的營銷手段。員工提成、公司開支、炒股損失和個人消費等揮霍了公司巨額資金。短短3年內,從近800名投資者手中吸收的1.9億元資金所剩無幾。
四、高收益前細思量
根據線索,上海證監局依法對該起以創投、基金為名行非法發行證券、集資詐騙的案件進行了查處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主犯被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無期徒刑,沒收財產1000萬元,其他同案犯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分別并處罰金10萬元和30萬元。在此,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投資者,在高額收益面前,投資者如能保持一份冷靜,事先對《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詳加了解,對公司的經營范圍、股東身份進行簡單地核實,對所謂的高科技公司進行必要考察,尤其對此種所稱可以簡單獲利的項目保持應有的審慎和警惕,就不會出現類似本案事與愿違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