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21
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11月26日《關于準予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1948號)批準募集,已于2018年12月7日開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為2018年12月21日。
為充分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以及《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本基金托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銷售機構協商,決定將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長至2019年1月25日。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本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上的《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東海祥利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投資者也可通過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9595531咨詢有關詳情,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smartrak.cn)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投資于本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前應認真閱讀相關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8 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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