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wind 時間:2018-12-25
香港萬得通訊社綜合整理報道,12月22日晚間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隨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同步下發。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個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予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個稅法正式公布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化調整了稅率結構,提高了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并相應健全了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
為保障新個人所得稅法順利實施,國務院對1994年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對符合居民個人標準的境外人士稅收優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為支持鼓勵自主創業,對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在計算經營所得時給予家庭生計必要支出減除;明確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可以依法扣除;優化與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相關的納稅服務,明確工資、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綜合所得在匯算清繳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
被稱之為新版個人所得稅改革亮點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同步出臺,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相較征求意見稿,正式公布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處變動:
1、標準有所提高。比如大病醫療的扣除限額從原來的6萬元/年提高到8萬元/年;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中,前兩類主要城市的標準,從原來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別提高到了1500元/月和1100元/月。
2、拓展了抵扣范圍,允許家人代為抵扣。包括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父母扣,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大病醫療支出,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限定了期限。如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是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等。
4、明確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認定標準。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個稅新政要點一覽
此次公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具體如下:
一、子女教育: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學前教育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二、繼續教育:每人定額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三、大病醫療:最高按照每年8萬元的限額據實扣除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四、首套房貸款利息:每年按1.2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無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8萬元標準定額扣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六、贍養老人:每年按2.4萬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根據暫行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同時,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并非一成不變,將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
最高減負超七成
今年以來,個稅改革加速明顯。
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這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此次個稅改革亮點頗多,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將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
二、擴大低稅率級距;
三、增加包括子女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多項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最新個稅起征點和稅率已經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按照新華網測算,再計入個稅抵扣后,應繳納稅款將明顯減少。其中,月薪兩萬的納稅人稅負水平最高能降低73.40%,月薪五萬的納稅人稅負水平最高能降低31.13%。
恒大研究院任澤平研報分析,考慮專項附加扣除,假定不考慮獎金,假定未發生大病醫療支出,根據北京2018年的社保基數8467元計算。
A、月收入1萬,在起征點為3500元/月的原稅制下繳納個稅323元;現起征點5000元的稅制下繳納個稅83元,減稅幅度74%,增收3.2%;2019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后不需納個稅,減稅幅度100%,增收4.3%。
B、月收入2萬,在起征點為3500元/月的原稅制下繳納個稅2010元,現起征點5000元的稅制下繳納個稅846元,減稅幅度58%,增收8.6%;2019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后繳納個稅566元,減稅幅度72%,增收10.7%。
C、月收入3萬,在起征點為3500元/月的原稅制下繳納個稅4210元,現起征點5000元的稅制下繳納個稅2462元,減稅幅度 42%,增收9.7%;2019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后繳納個稅1902,減稅幅度55%,增收11.5%。
D、月收入4萬,在起征點為3500元/月的原稅制下繳納個稅6710元,現起征點5000元的稅制下繳納個稅4680元,減稅幅度 30%,2019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后繳納個稅3980元,減稅幅度41%。
E、月收入5萬,在起征點為3500元/月的原稅制下繳納個稅9503元,現起征點5000元的稅制下繳納個稅7398元,減稅幅度 22%,2019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后繳納個稅6558元,減稅幅度31%。
專項附加扣除如何申報?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指出,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從稅務部門培訓材料獲悉,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1.日常由單位發工資時按月預扣;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匯算清繳申報辦理。
由于大病醫療是據實進行扣除,不能由單位按月預扣稅款辦理;對于“不愿意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受雇單位”“沒有工資、薪金所得,但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有大病醫療支出項目的” 或者“納稅年度內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可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
1.若由單位預扣,單位可登陸“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下載專項附加信息采集的電子模板,并對人員信息進行錄入。
2.若選擇自行申報,方便的途徑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或者各省稅務局網站。
為了方便申報,納稅人可通過遠程辦稅端提交信息,若仍希望單位幫忙扣繳的,納稅人可通過選擇將相關信息推送給單位,單位在扣繳端選擇同步操作,即可獲取員工已經報送的扣除信息。
注意選擇最優節稅方案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高級經濟學家約翰?布朗德羅(John Brondolo)說,中國設計的征收方式非常有實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繳的優勢,最大限度減少自行申報的數量,減輕了納稅人申報負擔。
約翰?布朗德羅曾說,在美國征稅必須通過自行申報,美國稅務部門每年要處理100萬份申報文件,工作非常繁重。而中國這次個稅改革設計的征收方式非常有實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繳的優勢,最大限度減少自行申報的數量,減輕了納稅人申報負擔。
由于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醫療、贍養老人6項專項附加扣除給了納稅人不少選擇空間,而如何做好選擇最大限度的減稅是納稅人當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比如說,專項附加扣除在夫妻、兄弟姐妹間選擇有竅門,主要看誰的適用稅率高,就選擇誰扣得多,這樣可以少交個稅。假設丈夫適用個稅稅率是25%,那么應納稅額多扣1000元,少交稅是250元,而妻子適用個稅稅率是10%,那么應納稅額多扣1000元,少交稅是100元,因此這種情況丈夫全額扣稅更劃算。如果夫妻雙方工資相近,稅率相同,則雙方各扣一半也許減稅效果更好。
摘自: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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