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11
債券投資案例分析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求,幫助投資者了解債券投資的相關法規和知識,避免迷信于“剛性兌付”、過度運用杠桿投資等現象,提高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中國證監會近期以“防控債券風險,做理性投資人”為主題,組織開展債券投資者權益保護教育專項活動,強化理性投資氛圍,推動債券行業健康發展。我司將于本月分期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轉載整理債券投資安全宣傳材料,使投資者了解債券投資風險,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H公司系Y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生產和銷售單晶硅和多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公司于2011年5月X日公開發行“11H債”,發行金額10億元,債券期限為7年(附第5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由控股股東M公司提供擔保,由D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并擔任受托管理人。發行時Z評估公司給予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分別為AA和AA+。2011年5月X日,“11H債”上市交易。
2012年,由于全球光伏行業陷入低谷,國內光伏企業內憂外患;公司轉型過于激進,未充分考慮流動性風險;與此同時,國內銀行抽貸導致資金鏈斷裂。公司雖然采取了風險事件應對措施,但是由于流動性風險化解方案執行情況不佳,導致公司生產經營日漸困難,主營業務持續虧損。10月X日,Z評估公司將"11H債"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均下調至A+。
由于H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連續兩年虧損,“11H債”于2016年4月X日起暫停上市,債券簡稱更名為“H債暫停”。4月X日“H債暫停”實施回售,回售申報率高達93.37%。由于H公司持續虧損,難以償付回售資金,本次回售資金最終由H公司實際控制人暨債券擔保人M公司協調代為支付。5月X日Z評估公司將“11H債”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均下調至BB。
2016年6月X日,D證券召開持有人大會,債券持有人表決同意要求提前償付“H債暫停”、同意Y公司向全體債券持有人為“H債暫停”提供擔保并履行擔保責任代為償付H公司應當提前支付的債券本金和利息。2016年7月X日,“H債暫停”完成提前兌付。
債券投資需要投資者具備相當的專業能力,才能合理評估投資的風險。部分投資者的固有思維中往往認為債券屬于低風險的投資品種,容易輕視其投資風險。但近年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序推進,債券市場打破剛兌的進程也將越來越深入,曾經守護債券不敗金身的“隱性擔保”“政府背書”等因素正逐漸退隱,債券的風險事件也逐漸從私募向公募蔓延,從中小民營企業向大中型國企蔓延。以上述"11H債"為例,發行人不僅是一家地方性國企,同時還是一家上市公司,僅從表面判斷可能很難充分認識其償債風險。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投資標的的深入分析和研判選擇能力就顯得越發重要了。
債券市場有其自身的規則和原理,參與交易既需要熟悉相關法規和規則,如《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等,也需對債券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產品期限結構、影響債券收益率的因素等有所了解。其次,對于投資的債券本身,也需要了解相關重要協議,包括募集說明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受托管理協議等等,尤其需要關注募集說明書中針對投資者的契約保護條款,如是否具備交叉違約條款、加速清償條款等,以及“重大事項提示”、“風險因素”等章節中描述的發行人相關風險。再次,持有債券需要持續通過信息披露文件了解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對其償債能力進行動態的分析判斷,這就要求投資者具備一定的會計基礎和財務分析能力,并對發行人本身的業務有所了解。
東海基金提醒您:投資公司債券,個人投資者名下金融資產不得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債券投資者應選擇適合自己的債券品種,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評級報告等信息,關注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用途,掌握風險識別能力,破除“剛性兌付”迷信,知悉并自行承擔公司債券投資風險,做理性合格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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